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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道县桥头林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贯彻中央、省关于要求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精神,根据《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道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湘林国改办函[2015]22号),明确了道县桥头林场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性I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依法对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林地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议;
3、负责贯彻《森林法》、《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林场发展的长期规划,规范林场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管理各项资源设施的保护和经营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旅游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及监督工作,认真履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职责;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服从上级政府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区内的规划、建设、土地、环境、林政、旅游、宗教事务和文物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桥头林场内设7个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保卫股的牌子):
1、负责上传下达,各科室之间的协调;
2、负责人员接待、文字材料、会务、后勤工作;
3、负责单位水电管理,办公室用品购买、发放及管理;
4、负责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考勤及节假日值班;
6、负责法律、法规及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维护林区稳定工作;
8、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9、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10、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11、负责协助查处本单位范围内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加工及古树名木的采伐、移植、野生动物捕猎、驯养和经营加工等林业行政案件;
12、负责社会治安、矛盾调处、防汛抗旱紧急事务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3、负责防灾、救灾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 政工人事股
1、负责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1、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规定,合理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规范人事纪律;
2、负责干部职工工资调级、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考评;
3、负责办理干部职工退休;
4、完成本单位每年一度的党统、干统、编统工作;
5、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工作;
6、负责办理单位进出人事调动、干部任免、晋升、人事报送工作;
7、负责职工文化教育和职工福利工作;
8、负责调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和福利工作;
9、负责工会及退休干部职工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营造林股
1、负责编制实施年度计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等营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
3、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各项营林生产活动,落实各项生产作业指标任务,核实生产项目成本,评估生产经营成效;
4、负责林业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密、生产统计等工作;
5、负责全场公益林及古树名木的管理和服务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队
1、承担全场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统计;
2、负责森林经营方案的组织、编制;
3、负责营造林、抚育、采伐作业以及天保工程、国家储备林等有关林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4、负责组织、指导林业专业调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林业资源调查、林种结构调整等工作;
5、为全场生态公益林管理,全场森林分类经营方案的实施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五)项目开发股
1、 负责制订林区旅游开发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林场的招商引资工作;
3、 负责林区内各类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组织生态旅游,搞好林下经济等多种经营活动,做好资源可持续利用工作;
4、 负责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管理工作。
(六)计财股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办理会计事务;
3、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开支与经营状况,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并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4、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
5、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工作;
6、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日常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七)防火办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对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督促管护员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专业队伍;
5、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传递火情信息,并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扑救森林火灾;
6、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7、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8、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依据《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道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湘林国改办函[2015]22号)和永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县所属国有林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永编办发201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桥头林场工作性质、经营规模和管护难度等因素,核定桥头林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3名、股室主任(股长、队长)7名。
四、所属事业单位
下辖4个分场和1个集材场。分别是牛皮滩分场、上岭分场、大路坝分场、沙田分场,道州北路集材场。配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2名(指林业技能人员),4个分场各18名,集材场10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等管护性工作;
2、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工作;
3、完成林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